产品中心PRDUCTS DISPLAY

联系我们

联系人:刘经理

咨询热线:18862161696

传真:18862161696

手机:18862161696

邮箱:3198209612@qq.com

地址:苏州市城北西路1558号,机电五金城对面

苏州汇票承兑贴现

成功案例

您现在的位置是: 首页 > 成功案例

苏州见票打款商业承兑汇票贴现,款项五分钟可到企业指定帐户

a463ffc5567f5ccd54eee3326c3585de.jpeg

苏州见票打款商业承兑汇票贴现,款项五分钟可到企业指定帐户1.自由承兑原则。汇票的付款人可以依自己独立的意思,决定是否进行承兑,不受出票人指定其为付款人的限制。即使付款人与出票人存在一定的资金关系或依承兑协议,应为汇票进行承兑而未承兑,也只承担票据外责任。

2.完全承兑原则。我国票据法第54条规定,付款人必须在持票人提示付款的当日,足额付款。通过该条的规定,可以认为我国票据法在事实上是否认部分承兑的,付款人进行部分承兑的,应视为承兑附有条件,依票据法第43条的规定,视为拒绝承兑。这在票据法上称为完全承兑原则。

3.单纯承兑原则。我国票据法第43条规定,付款人承兑汇票,不得附有条件;承兑如果附有条件的,视为拒绝承兑,不发生承兑的效力。这在票据法上称为单纯承兑原则。


在线客服

微信咨询 投诉建议 返回顶部